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5月30日發(fā)布公告,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馬來西亞農業(yè)與農基產業(yè)部關于馬來西亞冷凍榴蓮輸華檢驗檢疫要求的議定書》,允許符合相關檢驗檢疫要求的馬來西亞冷凍榴蓮進口。
早在2007年馬來西亞就已獲準向中國出口榴蓮,不過當時僅限于冷凍榴蓮果肉和果泥,現(xiàn)在馬來西亞可以正式向中國出口整顆冷凍帶殼榴蓮了。
聯(lián)合國的貿易數(shù)據(jù)顯示,2018年我國進口榴蓮數(shù)量高達42.9萬噸,較2017年的35萬噸增加了22%,是世界上榴蓮的主要消費國之一,為此泰國、馬來西亞等榴蓮主產國紛紛希望在中國開辟更大范圍的市場。
長年來我國進口泰國榴蓮,金枕榴蓮等很受國內消費者青睞。但肉質細膩綿長,口感軟糯香甜而果香味濃郁的“貓山王”榴蓮也逐漸俘獲國人的味蕾,而由于生長環(huán)境的限制,“貓山王”榴蓮一直只能是馬來西亞的主打品類,同時由于兩國之間檢疫等方面的限制,所以僅有榴蓮果肉和果醬可以進口中國。
屆此,去年8月,中國和馬來西亞正式簽署了《關于馬來西亞冷凍榴蓮輸華檢驗檢疫要求的議定書》,議定書規(guī)定,除冷凍榴蓮果肉外,符合我國檢驗檢疫要求的馬來西亞冷凍帶殼榴蓮也可以進入中國市場。
海關在關于馬來西亞冷凍榴蓮進口方面提出的細致的檢驗檢疫要求。
1、進境的冷凍榴蓮必須產自于馬來西亞地區(qū);
2、可進境的榴蓮為在-18°C或以下儲藏和運輸之前:經過-30°C或以下冷凍30分鐘的榴蓮果肉和果泥(不帶果殼);在-80°C至-110°C之間冷凍不少于1小時的榴蓮整果(帶果殼);
3、輸華冷凍榴蓮的加工廠須經馬來西亞農業(yè)和農基產業(yè)部備案,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簡稱GACC)批準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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